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6月29日消息,據國外媒體報道,Facebook“剽竊案”本周終于有了初步結果。對于三名原告而言,該結果是個壞消息;對于微軟和Facebook其他投資者,這同樣不是個好消息。
美國地方法院法官詹姆士·維爾(James Ware)周三晚裁定,卡梅倫·文克萊沃斯(Cameron Winklevoss)、泰勒·文克萊沃斯(Tyler Winklevoss)和迪夫亞·納倫德拉(Divya Narendra)三名原告要接受此前與Facebook創(chuàng)始人馬克·扎克伯格(Mark Zuckerberg)達成的和解協議。
這三名原告是扎克伯格的大學同學。當初,這三名同學聘請扎克伯格為其開發(fā)網站,也就是后來的ConnectU。但2004年2月,扎克伯格創(chuàng)建了自己的網站Facebook。此時,距離扎克伯格放棄為三名同學開發(fā)網站只有很短的時間。因此,三名同學起訴扎克伯格竊取他們的網站創(chuàng)意。
今年2月,扎克伯格已經與三位同學達成和解。和解條款涉及到現金和Facebook股票補償,具體數額并未公布。但后來,這三名同學因嫌賠償數額少而毀約,稱扎克伯格和Facebook高管當初隱瞞了Facebook的真正價值。
法官的裁決對于三名原告自然是個壞消息,但對于微軟和Facebook其他投資者,這同樣不是個好消息。去年10月,微軟對Facebook投資2.4億美元,獲得了1.6%的股份。按該標準計算,Facebook的價值應該在150億美元。
對于三名原告增加賠償金額的請求,法官維爾稱,在原、被告談判期間,并未發(fā)現Facebook發(fā)布任何誤導信息;而且,Facebook已出示證據表明,與微軟交易時所發(fā)布聲明中的公司估值與公司董事會對自身的估值存在差異。有業(yè)內人士估計,Facebook的估值可能在90億美元左右。
[ 作者:零度網絡科技 類別:互聯網新聞 ]